关于公布高新区经济发展局权责清单的通知
时间: 2021-10-19 17:34

  根据《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高新区经发局安监科“三定”规定,依法公布高新区经发局安监科权责事项共19项,其中:行政许可主项8(其中子项14)、公共服务主项5(其中子项0);工信科权责事项共9项,其中:行政许可主项1项、行政监督检查主项3项、其他权责事项主项5项;发展科权责事项共60项,其中行政许可项主项6项(其中子项22项)、其他行政权力主项11项(其中子项36项)、公共服务主项2项。权责事项中需要以挂牌机构、直属机构等名义行使职权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因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放管服”改革要求以及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致权责事项发生变化的,将按程序及时予以动态调整并做好结果公布、报备工作。
  附件:高新区经发局安监科权责清单

            高新区经发局工信科权责清单

          高新区经发局发展科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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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0211019

来源: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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