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福州两园安置房二期(南港花园)——1#~31#楼(4#楼、25~26#楼)已建设完成,现向我局申请规划条件核实。经核对竣工测量图纸及审批图纸,发现存在与原审批不符的情况,考虑未超过原规划许可审批的总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等经济技术指标,为支持企业,我局拟对该项目按现状验收。
现将具体调整情况公示如下:
一、4#楼一层平面图~三层平面图,4-5轴~4-6轴、4-10轴~4-11轴,布局变更。
二、4#楼二层至三层平面图,4-1轴~4-2轴交4-d轴~4-f轴处,布局改变。
三、4#楼四层平面图,4-10~4-11轴交4-d轴交4-f轴,布局改变。
四、25#楼一层平面图,25-5轴交25-d轴,门开启方式改变
五、26#楼,1-1剖立面图,25-b轴~25-d轴、26-e轴~26-f轴,窗户开启方式改变。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该事项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规划主要内容发布在福州日报2023年10月27日版面及福州高新区网站(网站地址http://fzgxq.fuzhou.gov.cn),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1月4日。公示期10天,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或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我局反映或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62338322)。来信请寄地点如下:福州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福州市上街镇海西园创业大厦十楼,邮政编码:350100。来信请注明“规划意见与建议”。
附注: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3:59,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并提供可证明为相关利益人的资料。
附件:1、设计变更前后对比图
2、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福州两园安置房二期(南港花园)——1#~31#楼(4#楼、25~26#楼)项目实测绿化面积及停车位图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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