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将 b5#-b6#楼西侧室外三角形尖角地带景观水系局部取消;
2、拟将 b3#楼西侧室外景观水系局部取消。
以上调整各项技术经济指标不变,此次调整不涉及2012年取得的工程规划许可证改变。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相关规定,现将该事项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主要内容发布在福州日报2023年9月 日版面及福州高新区网站,网站网址:http://fzgxq.fuzhou.gov.cn 公示期间为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10月10日(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或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我局反映或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62335903)。来信请寄地点如下: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上街镇海西园创业大厦十楼,邮政编码:350100。来信请注明“规划意见与建议”。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的为准。
2.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3.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 福建樾海置业有限公司顺华·世纪鸥洲b区项目室外景观水系调整前后图纸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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