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公布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 和建设控制地带、不可移动文物登记点保护 范围的通知 |
南屿镇人民政府、村镇办,区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经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将我区8处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76处不可移动文物登记点保护范围予以公布,请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做好文物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附件:1.福州高新区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
设控制地带一览表
2.福州高新区不可移动文物登记点保护范围一览表
福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3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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