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华·世纪鸥洲b区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于2012年7月16日经原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后因福建顺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由福建樾海置业有限公司(下称樾海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通过法院公开拍卖方式竞得。因该项目主体结构封顶后烂尾、年久失修,2021年12月14日,樾海公司申请对该项目设计品质进行提升,在各项技术经济指标不变且不改变原工程规划许可证面积指标的情况下,对该项目设计方案进行局部调整(涉及建筑单体:b1#、b2#、b3#、b7#、b9#、b10#、b11#、b12#、b13#、b14#、c1#-7#、c8#、c10#、c11#楼等20栋住宅),设计调整方案于2021年12月21日经区管委会召开专家评审并获原则同意。后因住宅户型市场产品的需求变化,樾海公司再次申请b2#、b10#、b13#、b14#、c8#、c11#六栋双拼住宅楼按拍卖时的户型设计(即原顺华2012年7月16日经原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的设计图)。考虑到企业对住宅产品的需求,且两次调整符合原规划要求和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原则同意该项目局部调整方案,综合樾海公司两次申请,现作公示如下:
一、规划调整内容:
(一)总平调整:1.b户型b1#、b3#、b4#、b5#、b6#、b7#、b8#、b11#、b12#楼由北侧入户调整为南侧入户,取消北侧入户道路,增设南侧入户道路及门斗;2.c户型c1#、c2#、c3#、c4#、c5#、c6#、c7#、c12#、c13#、c14#、c15#、c16#由北侧入户调整为南侧入户,取消北侧入户道路,增设南侧入户道路及门斗;
(二)建筑单体调整:1.b1#、b3#、b7#、b9#、b11#、b12#双拼住宅楼内部户型分隔局部调整;2.c1#、c2#、c3#、c4#、c5#、c6#、c7#、c10#双拼住宅楼内部户型分隔局部调整;3.b2#、b10#、b13#、b14#、c8#、c11#楼变更成原顺华2012年7月16日经原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的图纸。
以上调整各项技术经济指标不变,此次调整不涉及2012年取得的工程规划许可证改变。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相关规定,现将该事项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主要内容发布在福州日报2023年8月29日版面及福州高新区网站,网站网址:http://fzgxq.fuzhou.gov.cn公示期间为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6日(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或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我局反映或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62335903)。来信请寄地点如下: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上街镇海西园创业大厦十楼,邮政编码:350100。来信请注明“规划意见与建议”。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的为准。
2.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3.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 福建樾海置业有限公司顺华·世纪鸥洲b区项目多层住宅区调整前后图纸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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