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福州市民宿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凯发k8国际唯一

     

《关于促进福州市民宿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 高新区      发布时间: 2023年05月05日     浏览量:{{pvcount}}     【字体: 】
   2月20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促进福州市民宿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榕政办规〔2023〕5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2年6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促进民宿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2〕36号),明确要求各设区市要制定出台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2022年7月,文化和旅游部等十部委出台《关于促进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文旅市场发〔2022〕77号),要求各地政府加强对民宿发展的统筹协调,形成政府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企业履责、社会监督的综合治理格局。

  为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促进我民宿发展,市文化和旅游局会同财政、公安、建设等22个市直部门和12个县(市)区政府及高新区管委会研究制定了《若干意见》,经多次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由市十六届政府第45次常务会审议通过。

二、主要内容

  《若干意见》是我贯彻落实文旅部等十部委和省政府关于民宿相关文件而制定出台的重要政策,该意见立足我民宿发展实际,从规划布局、准入服务、政策扶持等十个方面推动我民宿高质量发展。具体如下:

  (一)强化规划引领。发挥我市山水、滨海、古厝、温泉等资源优势,在三坊七巷、上下杭历史文化街区和烟台山历史文化风貌区,连江、长乐、罗源、马尾等滨海旅游区,永泰、晋安、闽侯、闽清、福清、高新区等沿溪伴山旅游带,集中打造一批特色民宿集群。通过3-5年努力,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内涵丰富、特色鲜明、服务优质的民宿发展格局。

  (二)放宽市场准入。推动“高效受理、集成服务”,简化民宿准入办事流程,明确各县(市)区政府要在20个工作日完成民宿备案相关核验工作。同时,要建立联合会审工作机制,根据属地实际推进实施。

  (三)引导特色发展。打造我民宿品牌,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民宿,推动人居环境、人文环境、自然环境与民宿有机结合,打造有文化创意和景观美学的“福派民宿”。

  (四)创新经营模式。引入民宿开发运营主体,加快我高端民宿发展,助推民宿成为我市会客厅、展示窗口、传承载体、文旅融合示范点,促进文旅经济发展。

  (五)提高管理水平。加强人才建设,鼓励成立民宿行业协会,推动民宿规范化、标准化发展,从安全、卫生、服务、管理等方面提升民宿品质。

  (六)加大财政扶持。结合我市民宿发展实际,对县(市)区民宿等级评定、宣传营销、集聚发展三个方面予以奖补扶持。

  (七)加强金融支持。解决民宿贷款问题,推出“民宿贷”“银担贷”“快惠贷”等产品,支持民宿经营项目投融资,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民宿发展。

  (八)做活宣传推介。支持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种宣传方式进行民宿推介活动,加大民宿宣传力度,做旺民宿经济。

  (九)拓宽经营渠道。支持民宿承办职工疗休养活动,将民宿纳入惠民消费范围。

  (十)健全管理机制。发挥现有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作用,建立全市民宿发展统筹协调机制。明确涉及民宿发展职能的22个市直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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