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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社会事业管理局)

来源: 福州高新区      发布时间: 2022年08月18日     浏览量:{{ pvcount }}     【字体: 】 分享:

一、领导介绍

  陈  昕(局  长):主持全局工作

  郭  艳(副局长):分管民政工作

  兰菊英(旗泽山水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卫计工作

  二、机构职能

  福州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贯彻执行教育、卫计、民政、体育等社会事业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拟订并实施教育、卫计、民政、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承担教育、卫计、民政、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管理等工作。

  三、组织机构

  根据机构职责,福州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14个内设机构:行政综合科、人事科计财科、政策法规科、教育发展科、基础教育科、学安基建采购科、残联和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科、社会事务管理科、疾控监督科、医政医管科、健康家庭管理科、体育发展科

  行政综合科

  综合协调局日常事务、负责局机关公文会务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要、保密、印章管理和宣传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工作审批业务、档案工作、党建工作纪检(监察)工作;承担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组织起草工作;牵头负责会议事项、重点工作12345、信访等分办和督查督办;负责局领导政务活动安排和接待安排;统筹全局安全生产和综治维稳工作。

  (二)人事科

  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管理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学校人事工作;指导实施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 

  (三)计财科

  负责全局预决算、财务工作

  (四)政策法规科

  负责有关政策的制定、解读、和宣传工作。

  (五)教育发展科

  负责学校组织、思想政治工作(团委)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语委等工作。

  (六)基础教育科

  负责中高考、职成教考试工作负责民办教育、学前教育工作管理全区基础教育工作统筹管理和指导中等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发展工作全面完成招生工作各项任务负责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工会工作;负责教育督导等相关工作

  (七)学安基建采购科

  负责学校校车安全工作的监管;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学校布局、结构调整,承担经费直管学校(单位)的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基建项目管理与监督工;审定区属学校设备设施的配备管理和政府采购计划。

  (八)残联和社会救助

  负责困境儿童、低保户、特困人员等群体社会救助工作;负责残疾人相关工作;负责民政代管退休人员、革命“五老”人员生活保障工作。

  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科

  负责全区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工作;负责社会组织等相关工作。

  (十)社会事务管理科

  负责养老服务工作、殡葬工作;负责民政统计相关事宜。

  (十一)疾控监督科

  负责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负责饮用水水质检测、卫生应急科技信息化法规监督与职业健康等工作

  (十二)医政医管科

  负责医疗机构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区域全员核酸检测、中医药管理等相关工作

  (十三)健康家庭管理科

  负责健康促进与规划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基层卫生健康、妇幼健康、人ロ监测与家庭发展、计划生育协会、老龄健康、流动人口服务等相关工作。

  十四)体育发展科

  负责推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指导和管理全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等;负责全区竞技体育和青少年体育发展,负责体育运动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后备人才培养、体育科研等;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规范体育市场管理等。

  四、凯发平台的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福州市高新区创新园二期17号楼4层

  联系电话:0591-62338337

  传真:0591-62338301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夏时令)、2:30-6:00(冬时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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